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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

日期:2017-01-25 12:27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
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是2006年机构改革时在原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基础上组建的,保留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区农委管理,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单位设9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察科、统计科、集体资产管理科、调研科、合同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产业发展科、信息培训科。
按照朝编办〔201016号文件规定,区农经办主要职能有:一是开展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集体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资产评估结果和资产归属确认。二是负责本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负责本区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并对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四是承担本区农村经济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五是协助区农委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农村产业建设以及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六是负责监督、指导本区农村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工作,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同时农经办负责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农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人,实际39人,长期聘用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围绕中央、市、区重点工作,深化落实三资监管“1+7”政策体系和“351”监管模式,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狠抓三资监管、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创新资源统筹、资金规范、资产盘活的实践路径,健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推进、常态化监督的全覆盖监管体系,加大改革推进的速度和制度执行的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39.0196万元,比2016年839.620万元增加299.3996万元,增长35.66%其中:财政拨款1139.0196万元,比2016年839.620万元增加299.399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73.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6.69%,比2016年693.24万元增加180.30万元,增长26.01%。原因主要是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265.47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31%,比2016年146.380万元增加119.0996万元,增长81.36%。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农村经济在线审计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9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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